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城融合战略,实施校地协同育人工程,拓宽我校应用型教师的培养渠道,提高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动我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校选聘优秀教师到德州学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担任校长助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选基本资格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心小学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近五年岗位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职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职称或有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经历的,不受年龄、学位限制。
3.身体健康且能够保证履职时间。
二、选聘岗位及聘期
1.选聘岗位:德州学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校长助理。
2.聘任期限:聘期暂定3年。
三、聘期管理
1.聘任期间,教师的人事关系仍然保留在派出单位,保留原岗位相应待遇。
2.教师在聘任期间按照附属小学的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职责。
3.聘任期间的经历可作为教师的行业锻炼经历。
4.聘任期满,教师应作聘任期满述职报告,并由学校人事处和附属小学对其聘任期间的表现共同进行考核鉴定,考核鉴定材料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5.聘任期满后,其工作岗位由学校进行统一安置。
四、相关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对教师聘任期满考核鉴定结果合格以上者,实施以下激励政策:
1.被选聘教师在完成新聘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其原岗位考核应具备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视为完成。
2.被选聘教师在新聘任岗位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的,其原岗位年度考核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优秀、合格。
3.达到相应职称评聘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推荐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向学校组织部门推荐,作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
五、选聘工作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德州学院选聘教师申请表》,所在单位党组织严格政治把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22年11月28日前报学校人事处,每单位不超过2人。
2.人事处根据各单位推荐的人员择优确定建议人选,报学校研究通过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郭昌春8985818
附件:德州学院选聘教师申请表
人事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