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课课程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请各教学单位(或开课部门)对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课程拟选用教材进行论证审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论证审核评估对象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课程所有拟选用或参考使用教材。
2.参与人员
授课教师、系(中心、教研室)主任和各单位教材选用审核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审核论证。
3.审核论证方式
按照《德州学院教材选用评价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2]38号的规定和流程进行审核论证。通过单位内部审核论证后填报附件1:《_____(单位部门)2022-203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论证审核表》(A4双面打印,第3页的填表说明不打印,一种教材对应一页A4纸)。
4.师生公示
通过审核论证的拟选用教材在本单位面向师生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填报附件2:《______(单位部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公示(论证审核汇总)表》)并存档,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5.备注
(1)为提高工作效率,对于2021学年春季学期起已论证审核并征订使用过的教材,本次不再重复论证审核,无需填写附件1,只需在附件2教材选用公示论证审核汇总表备注列注明“已通过审核的时间”即可。
(2)如果已通过论证审核并征订适用的教材内容有修订或系拟第一次选用的新教材,则仍需重新论证审核,同时填报附件1和附件2。
(3)对于拟选用的法学类、民族语言文字类和境外引进(含境外原版和境内影印)教材,各教学单位须安排对应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副教授以上职称、至少2人)重点进行论证审核。
(4)各教学单位应持续跟踪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发展趋势,深入学习新课标,打破惯性舒适区,不断更新教学观念,遴选最新出版且符合课程改革目标的优质教材。
(5)凡“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关课程,应将“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该课程统一使用的教材,应选尽选,不打折扣。
请于12月2日下班前完成教材审核论证及公示,附件1(按审核编号从小到大排列)和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交至教学资源调配科),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到yanming616@163.com。
附件1:《_____(单位部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论证审核表》
附件2:《_____(单位部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公示(论证审核汇总)表》
联系人:闫明,联系电话:8985681,办公室:厚德楼1110房间。